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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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海原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 海原县 公告时间 **日 17: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军、田志成、黄富
总成交金额 ¥1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关宁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原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原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洪梅;*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鹏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关宁娜;*

一、项目编号:2024-ZDPA(YC)-041(招标文件编号:2024-ZDPA(YC)-041)

二、项目名称: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爱动力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爱动力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队*,利用社会组织在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弥补司法行政工作队*人手不足、心理矫治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利于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效果。通过提供心理状况评估、情绪安抚疏导、个案跟踪、法制宣传、思想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使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一)社工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社工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只限于对全部社区矫正对象及个别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及救助帮扶工作。
(二)社工服务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心理咨询师: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且取得资格证后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咨询服务的单位有一年及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社工师:取得中级或初级社工资格证,且取得资格证后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具有一年及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法律专业人员: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项目
1.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矫中心理测评;重点矫正对象心理个案追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团体心理辅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心理干预。
2.公益活动。
3.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部分安置帮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帮困扶助工作。
5.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军事训练;拓展训练;就业培训。
6.定期走访服务。
7.本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前和部分安置帮教人员心理评估。
8.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辅导及拓展训练。
9.第三方服务绩效评估及社区矫正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绩效和满意度≧90%)。
1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军、田志成、黄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定,中标服务费为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司法局     

地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洪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关宁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宁娜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 海原县司法局
行政区域 海原县 公告时间 **日 17:0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军、田志成、黄富
总成交金额 ¥1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关宁娜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原县司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 海原县县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洪梅;* 
代理机构名称 正大鹏安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关宁娜;*

一、项目编号:2024-ZDPA(YC)-041(招标文件编号:2024-ZDPA(YC)-041)

二、项目名称: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爱动力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369号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爱动力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海原县司法局购买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项目 社会服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队*,利用社会组织在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和心理矫正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弥补司法行政工作队*人手不足、心理矫治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利于有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效果。通过提供心理状况评估、情绪安抚疏导、个案跟踪、法制宣传、思想道德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公益活动,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使他们更好的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一)社工服务中心业务范围
社工服务中心的服务范围只限于对全部社区矫正对象及个别刑满释放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及救助帮扶工作。
(二)社工服务中心人员配置要求
心理咨询师: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且取得资格证后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咨询服务的单位有一年及以上心理咨询工作经验。
社工师:取得中级或初级社工资格证,且取得资格证后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或心理咨询服务的单位具有一年及以上社工工作经验。
法律专业人员:法律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三年及以上从事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项目
1.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矫中心理测评;重点矫正对象心理个案追踪;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团体心理辅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辅导、心理干预。
2.公益活动。
3.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部分安置帮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帮困扶助工作。
5.心理健康教育;常规军事训练;拓展训练;就业培训。
6.定期走访服务。
7.本年度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前和部分安置帮教人员心理评估。
8.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心理辅导及拓展训练。
9.第三方服务绩效评估及社区矫正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评价(绩效和满意度≧90%)。
1年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军、田志成、黄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定,中标服务费为3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司法局     

地址:海原县县城         

联系方式:洪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大鹏安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恒泰商务大厦13楼            

联系方式:关宁娜;*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宁娜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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