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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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6
评审专家名单 张翠英、赵凤娥、王雅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洋、刘彦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港区文坛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略) (略) 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225号 *0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为行政、事业、文职、辅警等人员提供服装定制服务,包括夏执勤、夏长袖、夏凉帽、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等服装装备。 为行政、事业、文职、辅警等人员提供服装定制服务,包括夏执勤、夏长袖、夏凉帽、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等服装装备。 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翠英、赵凤娥、王雅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4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海港区文坛路1号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洋、刘彦

电话:0335-*

十、附件

供应商承诺书

招标文件正文

18-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7:46
评审专家名单 张翠英、赵凤娥、王雅新(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洋、刘彦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港区文坛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略) (略) 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225号 *029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时间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服装定制服务 为行政、事业、文职、辅警等人员提供服装定制服务,包括夏执勤、夏长袖、夏凉帽、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等服装装备。 为行政、事业、文职、辅警等人员提供服装定制服务,包括夏执勤、夏长袖、夏凉帽、春秋执勤服、冬执勤服等服装装备。 合格,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翠英、赵凤娥、王雅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345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 (略)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略) 海港区文坛路1号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开发区永衡工程经 (略)

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大道2号数谷大厦二层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洋、刘彦

电话:0335-*

十、附件

供应商承诺书

招标文件正文

18-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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