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公安局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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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公安局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QZXKY[GK]*-1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溪美街道湖美社区超前购物广场 6,632,000.00元 99.06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福建泉州南安官桥镇金桥工业区 1,470,000.00元 97.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综合零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综合零售服务 综合零售服务 (1) (略) 公安局( (略) 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2)交警大队(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南大路) (3)巡防大队(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帽山社区许坂106号) (4)看守所(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 (5)拘留所(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内环路) 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自然灾害、上级通知、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当天预定食材包退。(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4.合同包一中标人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加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肉类的分斩、鱼类的去鳞去脏等服务。(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合同包一中标人须承诺无偿提供食堂能正常使用的自动贩售机两台(以目前使用的为标准或更优),且必须与采购单位结账系统接入使用,采购单位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系统接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中标人须承诺在配送服务期间,若政府部门有新的相关食材配送的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项目的配送协议终止,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交接。 7、注意事项 7.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未提供书面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7.3有外包装食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印刷字迹清楚、规范,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SC标志等; 7.4禁止配送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7.5食品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而定,且不同时期,因采购人的发展变化,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均会发生变化,最终按每月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算金额达到中标价或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以先满足的条件为准。供货期限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但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应商的,采购人确须已发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追加采购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直至确定新的供货商为止,投标人应充分知晓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 5.1投标人需提供每天对外公布透明价格明细的平台或公众号,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为考评依据; 5.2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供应产品价格清单,以每天对外公布透明价格的明细为基准价。采购人将不定时对中标人提供的基准价进行抽查,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与相关部门进行价格审核及监督;若发现供货价格超过投标报价的,每一次处罚金5000元,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3特有产品的按照中标人提供 (略) 场价格或采购人提供 (略) 场价格协商确定食材结算基准价。 6,632,000.00

采购包2(粮油零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综合零售服务 综合零售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47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戴海煌
评审专家: 吴瑞春 、 卓志伟 、 陈将 、 王建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缴纳费用账号:开户行: (略) 丰泽支行、户名: (略) 新 (略)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综合零售:5.43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粮油零售:1.8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825。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宗铭

电话:0595-*

(略) 新 (略)

**日


一、项目编号:[*]QZXKY[GK]*-1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略) 溪美街道湖美社区超前购物广场 6,632,000.00元 99.06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略) (略) 福建泉州南安官桥镇金桥工业区 1,470,000.00元 97.5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综合零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综合零售服务 综合零售服务 (1) (略) 公安局( (略) 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2)交警大队(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南大路) (3)巡防大队(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帽山社区许坂106号) (4)看守所(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杏莲村) (5)拘留所( (略) 柳城街道办事处内环路) 1.中标人应对此次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2.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对自然灾害、上级通知、等不可抗力因素情况,当天预定食材包退。(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中标人必须定期提供车辆消毒证明。 ★4.合同包一中标人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加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肉类的分斩、鱼类的去鳞去脏等服务。(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合同包一中标人须承诺无偿提供食堂能正常使用的自动贩售机两台(以目前使用的为标准或更优),且必须与采购单位结账系统接入使用,采购单位享有使用权,所有权归中标人所有。系统接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中标人须承诺在配送服务期间,若政府部门有新的相关食材配送的集中采购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执行,本项目的配送协议终止,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交接。 7、注意事项 7.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所有食品要求为非转基因产品,并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食品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7.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的产品有建立食品可追溯体系;未提供书面承诺者视为无效投标。 7.3有外包装食品要求外包装完好无损,印刷字迹清楚、规范,并注明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SC标志等; 7.4禁止配送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7.5食品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实际要求而定,且不同时期,因采购人的发展变化,供货种类、比例及数量均会发生变化,最终按每月实际用量进行结算。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结算金额达到中标价或合同期满即终止合同,以先满足的条件为准。供货期限届满或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但采购人尚未重新确定供应商的,采购人确须已发签订补充合同进行追加采购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直至确定新的供货商为止,投标人应充分知晓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 5.1投标人需提供每天对外公布透明价格明细的平台或公众号,提供相关截图等证明材料为考评依据; 5.2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供应产品价格清单,以每天对外公布透明价格的明细为基准价。采购人将不定时对中标人提供的基准价进行抽查,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与相关部门进行价格审核及监督;若发现供货价格超过投标报价的,每一次处罚金5000元,超过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3特有产品的按照中标人提供 (略) 场价格或采购人提供 (略) 场价格协商确定食材结算基准价。 6,632,000.00

采购包2(粮油零售):

服务类( (略)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综合零售服务 综合零售服务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470,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戴海煌
评审专家: 吴瑞春 、 卓志伟 、 陈将 、 王建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1.5%;100万-500万0.8%;500万-1000万0.45%;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缴纳费用账号:开户行: (略) 丰泽支行、户名: (略) 新 (略) 、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综合零售:5.43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粮油零售:1.87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新 (略)

地址:东湖街凤山南段金贸大厦A栋823、825。

联系方式: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宗铭

电话:0595-*

(略) 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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