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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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天府新区煎茶 (略) 12号 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迪特西 DT07 9(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快检试剂包 热持 RC-TR06 10(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测距仪 迈测 PF3S 5(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无人机 世翼 * 16(台)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数码照相机(防爆) 柯安盾 ZHS2800 11(台)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个人防护包 热持 RC-BF03 57(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移动执法包 (一)申贝 (二)联想 (三)中兴 (四)爱普 生(五)联 想 (一)定 制(二) E5-IAP00 8(三) U10S Pro (四) WF-110 (五)D66 51(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微风风速仪 热持 QDF-6 29(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崂应 崂应 2028 型 17(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现场执法记录仪 瑞尼 DSJ-HRNA7A1 79(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粉尘快速测定仪 崂应 崂应2026型 17(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尧舜、周小林(采购人代表)、谢泸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1.5%,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顺庆 (略)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嘉 (略) 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 (略)

2024年07月15日


一、项目编号:N*2

二、项目名称: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略) (略) 天府新区煎茶 (略) 12号 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略) )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迪特西 DT07 9(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快检试剂包 热持 RC-TR06 10(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测距仪 迈测 PF3S 5(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无人机 世翼 * 16(台)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数码照相机(防爆) 柯安盾 ZHS2800 11(台)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个人防护包 热持 RC-BF03 57(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移动执法包 (一)申贝 (二)联想 (三)中兴 (四)爱普 生(五)联 想 (一)定 制(二) E5-IAP00 8(三) U10S Pro (四) WF-110 (五)D66 51(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微风风速仪 热持 QDF-6 29(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崂应 崂应 2028 型 17(部)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现场执法记录仪 瑞尼 DSJ-HRNA7A1 79(套) *
A* 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粉尘快速测定仪 崂应 崂应2026型 17(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尧舜、周小林(采购人代表)、谢泸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1.5%,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顺庆 (略)

联系方式:0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嘉 (略) 二段151号

联系方式:0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817-*

四川 (略)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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