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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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项目名称: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项目位置:中江县广福镇、积金镇、白果乡、继光镇、冯店镇、太安镇、会龙镇、通山乡、永兴镇

建设单位:中江县 (略)

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利电 (略)

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验收评估单位: (略)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m3/d(其中老水厂恢复供水规模5300m3/d,本次新建水厂供水规模*m3/d);新 (略) 2401.04km,其中响滩子老水厂敷设476.53km,新水厂敷设1924.51km(其中P (略) 1881.28km,Q235B输水钢管43.23km)。工程等级为I型供水工程。总占地面积372.82hm2,总投资*.*元,土石方开挖116.*m3,土石方回填116.*m3,无借方,无余方。于2021年5月开工,于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6个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中江县 (略) 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江县主持召开了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邢国庆/*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

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公示

项目名称: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

项目位置:中江县广福镇、积金镇、白果乡、继光镇、冯店镇、太安镇、会龙镇、通山乡、永兴镇

建设单位:中江县 (略)

方案编制单位: (略) 水利电 (略)

监测单位:成都浚川 (略)

验收评估单位: (略)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设计供水规模*m3/d(其中老水厂恢复供水规模5300m3/d,本次新建水厂供水规模*m3/d);新 (略) 2401.04km,其中响滩子老水厂敷设476.53km,新水厂敷设1924.51km(其中P (略) 1881.28km,Q235B输水钢管43.23km)。工程等级为I型供水工程。总占地面积372.82hm2,总投资*.*元,土石方开挖116.*m3,土石方回填116.*m3,无借方,无余方。于2021年5月开工,于2023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6个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中江县 (略) 于2024年7月11日在中江县主持召开了中江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响滩子水厂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8月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邢国庆/*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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