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0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秀玉、詹仕华、吴安全(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5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pdf |
一、项目编号:FJHMY*-1(招标文件编号:FJHMY*-1)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56号304-3室
中标(成交)金额:5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 (略) | 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服务团队应全面摸排集镇实际情况,分析其资源禀赋,精准发现其问题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在编制策划方案是应围绕各要点明确创建内容,提出具体规划思路及具体打造措施。 2.服务团队应在项目履行阶段开展陪伴式服务,能够随时协助解决集镇整治中的专业问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 (略) 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2022〕8 号),为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乡建乡创闽台合作,以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文化旅游环境风貌改造、特色建筑改造再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农、文、旅结合的地方文化资源挖掘与创意应用为主要服务内容,开展乡村振兴陪护式指导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詹仕华、吴安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恒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晋安支行,账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从低至高排序,一致推荐福州 (略)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福州随坪 (略) 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福建 (略) 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联系方式:雷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日 15:0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秀玉、詹仕华、吴安全(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5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雷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pdf |
一、项目编号:FJHMY*-1(招标文件编号:FJHMY*-1)
二、项目名称: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闽清县梅城镇北大路56号304-3室
中标(成交)金额:5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 (略) | 晋安区寿山乡集镇环境整治样板工程2024年陪伴式服务项目(二次)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1.服务团队应全面摸排集镇实际情况,分析其资源禀赋,精准发现其问题短板,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在编制策划方案是应围绕各要点明确创建内容,提出具体规划思路及具体打造措施。 2.服务团队应在项目履行阶段开展陪伴式服务,能够随时协助解决集镇整治中的专业问题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5 部门关于印发< (略) 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村〔2022〕8 号),为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建设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乡建乡创闽台合作,以村庄人居环境提升、文化旅游环境风貌改造、特色建筑改造再利用,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农、文、旅结合的地方文化资源挖掘与创意应用为主要服务内容,开展乡村振兴陪护式指导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秀玉、詹仕华、吴安全(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收取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以银行转账等方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缴清。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福建恒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晋安支行,账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从低至高排序,一致推荐福州 (略) 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推荐福州随坪 (略) 为第二成交候选人;推荐福建 (略) 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晋安区寿山乡岭头街38号
联系方式:雷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823室
联系方式: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郭燕、林方昊、翁晓倩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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