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师范学院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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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554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智能感知综合实训系统、智能传感器应用、FPGA技术、DSP技术、显卡、PC机、硬盘保护系统、示波器、信号源、直流稳压源、3D打印机、打印机、空调、板凳等一批设备及配套组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质保期:仪器整机提供5年质保,仪器终生维修。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交付验收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1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

河南麦 (略)

(略) 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2单元16层1604号

*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丽红、吕志刚、张帅(采购人代表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等。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9483.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93.67分;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名称:河南大明 (略)

地址: (略) 花园路 (略) 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李先生焦女士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焦女士

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4-554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智能感知综合实训系统、智能传感器应用、FPGA技术、DSP技术、显卡、PC机、硬盘保护系统、示波器、信号源、直流稳压源、3D打印机、打印机、空调、板凳等一批设备及配套组件(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质保期:仪器整机提供5年质保,仪器终生维修。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日内交付验收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豫政采(2)*-1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

河南麦 (略)

(略) 中原区中原中路171号11号楼综合楼2单元16层1604号

*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智能感知创新应用实训室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丽红、吕志刚、张帅(采购人代表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投标人承担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用等。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9483.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官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单位评审总得分93.67分;2.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卧龙路1638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名称:河南大明 (略)

地址: (略) 花园路 (略) 科技信息大厦12楼

联系人:李先生焦女士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焦女士

电话:*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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