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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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宁夏华 (略) 受盐池县王乐井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于**日结束;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之规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信息: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

中标单位:宁夏 (略)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5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孔琳

相关证书及编号:宁*0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振东

电 话:*

代理机构:宁夏华 (略)

联 系 人:郭霄荣

电 话:0951-*

宁夏华 (略)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中标公示

宁夏华 (略) 受盐池县王乐井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开标、评标工作于**日结束;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无异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之规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信息:

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一标段

中标单位:宁夏 (略)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65元)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负责人:孔琳

相关证书及编号:宁*0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王乐井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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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宁夏华 (略)

联 系 人:郭霄荣

电 话: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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