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略) 大数据中心 (*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略) (略)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略) 智慧党建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略) 智慧党建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安全运维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内容运维 | 套 | 联通定制 | 湖南长沙 | 1 | *.00 | *.00 | / | 2 | 系统优化 | 套 | 联通定制 | 湖南长沙 | 1 | *.00 | *.00 | / | 3 | 软件运维 | 套 | 联通定制 | 湖南长沙 | 1 | *.00 | *.00 | / | 4 | 系统安全保障 | 套 | 联通定制 | 湖南长沙 | 1 | *.00 | *.00 | / | 5 | 智慧党建展示大屏维护 | 套 | 联通定制 | 湖南长沙 | 1 | *.00 | *.00 | / | 合计报价 | *.00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12 —— 2027-07-11 3.2 履行地点:*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双方约定的方式。 根据*方需求可提前一月通知终止合同,按月付款至合同终止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分三个服务年度进行支付,每年度服务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三分之一。每次付款前提包括财政经费指标下达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对应数额的发票。运维期满一年,考核合格后(考核表见附件1)支付本年度运维费用(本年度运维费根据年度考核及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据实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3,说明:第二年度运维期满,考核合格后支付第二年度运维费用(本年度运维费根据年度考核及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据实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3.34,说明:第三年度运维期满,需对三年服务情况进行验收且合格后,依据本年度考核内容及验收情况据实支付(本年度运维费根据年度考核及服务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据实支付)。每次付款前提包括财政经费指标下达且成交供应商提供对应数额的发票。如合同金额高于该项目结算金额(按财评相关文件进行结算),以结算金额为准,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略) 支行( (略) (略) (略)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项目按照运维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验收(考核表见附件1),验收报告作为*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验收要求:本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履约结束后,由*方提出书面申请后,*方根据长财采购〔2024〕5 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按程序验收,如需整改,需整改完毕达到*方要求后才能申请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2)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运维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报告作为*方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必须严格服从*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2.*方在服务期内发现的安全漏洞等状况均有保密义务,不得外泄给第三方。 3.*方(含*方人员)因履行本项目所知悉的与本项目有关的、或*方、其他有关方的信息、资料、数据均属于保密的内容(不论是否定密),*方(含*方人员)对此负有保密义务,除非该信息、资料、数据已经被合法公开,社会公众已能合法从公知渠道获得。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岳 (略) 57号 | 地址: | (略) 长沙县长沙临空经济示范 (略) 二段4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