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技师学院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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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技师学院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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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00:00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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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CZB-*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当涂路与月华 (略) 新 (略) 6#厂房四层、 (略) 解放路78号

成交金额:百分之点击查看>>点零零(小写:75%)、百分之点击查看>>点零零(小写: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 (略) 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 2024-2026学年的教材(含教参、教辅类图书)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教材的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材质量法》及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教材。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蔡莺、钟玉兵、杜元红、惠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标准收费。最高不超过30000元,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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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CZB-*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站区当涂路与月华 (略) 新 (略) 6#厂房四层、 (略) 解放路78号

成交金额:百分之点击查看>>点零零(小写:75%)、百分之点击查看>>点零零(小写: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安徽 (略) 教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 2024-2026学年的教材(含教参、教辅类图书)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教材的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材质量法》及新闻出版总署公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调换质量不合格的教材。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蔡莺、钟玉兵、杜元红、惠晓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费率标准收费。最高不超过30000元,100万元以下不下浮,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叉口奥斯汀酒店六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 (略)

地 址: (略) 解放南路与南屏路交汇处奥斯汀酒店六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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