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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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中标结果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经理:姚猛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湖南 (略)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 / /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

履行期限:*方必须在**日之前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施工任务。

地点:炮团乡、地灵乡、广坪镇3个乡镇。

方式:施工。

四、付款方式:

1、进度付款最低限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 20 万元以上开始计量

2、以双方一致同意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最终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3、该工程项目在未经县财政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前,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总金额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单位不得提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完成合同工程量总额的 70%,剩余工程款必须经财政部门审计后按审计结论支付。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3%,在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经*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关于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增加资金的施工工程方案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和设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变更无效。工程变 (略) 市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和会同县人民政府及范本和招标文件、*方相关文件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执行。

6、本项目以投标报价的单价按实结算,以县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5)技术规范;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招标人执三份,中标人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日

九、合同主体

*方: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钦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罗泽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润和又一城8#、9#、10#栋商业119室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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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合同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3、采购计划编号:会财采计2024-*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经理:姚猛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00元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湖南 (略) 会同县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 / / / *.00元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日

履行期限:*方必须在**日之前完成合同内所有项目施工任务。

地点:炮团乡、地灵乡、广坪镇3个乡镇。

方式:施工。

四、付款方式:

1、进度付款最低限额: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 20 万元以上开始计量

2、以双方一致同意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最终合同的工程量清单。

3、该工程项目在未经县财政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前,工程进度计量支付总金额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及相关文件执行:建设单位不得提前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不得超过完成合同工程量总额的 70%,剩余工程款必须经财政部门审计后按审计结论支付。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3%,在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且经*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关于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增加资金的施工工程方案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征得业主、监理和设计方的书面同意,否则变更无效。工程变 (略) 市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和会同县人民政府及范本和招标文件、*方相关文件执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会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会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会政办发(2022)7号文)执行。

6、本项目以投标报价的单价按实结算,以县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金额为最终结算依据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项目所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5)技术规范;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招标人执三份,中标人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日

九、合同主体

*方:会同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钦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真:/

地址:会同县林城镇东门街214号

*方:湖南 (略)

法定代表人:罗泽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略) 望城区月亮岛街道润和又一城8#、9#、10#栋商业11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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