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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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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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城北开 (略) (略) (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50元/天/人(早餐10元/人/餐,中餐20元/人/餐,晚餐20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就餐人数约90人,提供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应急餐饮保障服务,全年无休,要求菜品新鲜、卫生、有营养,同时负责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

服务要求:做好项目食堂管理工作,保障餐饮的正常供应及餐厅服务,早餐为面食或点心,中、晚餐标准为两荤三素一汤。

1、食堂长期保持清洁卫生,给园区人员营造干净舒适的用餐环境。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保持配餐间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工具整洁。

4、成交供应商须在伙食标准内,做好调研,提前做出周菜单,菜品每周翻新,不重样。

5、采购人每月对餐饮质量进行调查问卷。

服务期限:3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组长)、杨乐娟、傅绪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双创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双创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滨湖卓越城A7栋9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51-*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 (略)

2024年7月16日

,安徽,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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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金安区城北开 (略) (略) (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50元/天/人(早餐10元/人/餐,中餐20元/人/餐,晚餐20元/人/餐)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经营承包项目

服务范围:就餐人数约90人,提供每日早、中、晚三餐及应急餐饮保障服务,全年无休,要求菜品新鲜、卫生、有营养,同时负责食堂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防火防盗管理。

服务要求:做好项目食堂管理工作,保障餐饮的正常供应及餐厅服务,早餐为面食或点心,中、晚餐标准为两荤三素一汤。

1、食堂长期保持清洁卫生,给园区人员营造干净舒适的用餐环境。

2、食堂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当年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3、保持配餐间内环境卫生和食品工具整洁。

4、成交供应商须在伙食标准内,做好调研,提前做出周菜单,菜品每周翻新,不重样。

5、采购人每月对餐饮质量进行调查问卷。

服务期限:3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华军(组长)、杨乐娟、傅绪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双创大厦19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略) 裕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双创大厦19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滨湖卓越城A7栋9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51-*

安徽六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安徽 (略)

2024年7月16日

,安徽,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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