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中标候选人公示
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黑龙江 (略) 委托,就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TCL-ZB-*,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本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排序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1名 | 上海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2名 | 郑州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3名 | 广州迪斯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二、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6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9日,公示期共3天。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其他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艳东、赵伟、许程洁、张岩、王媛。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 (略) 180号
联系人:袁晓宇、沈洪春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
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受黑龙江 (略) 委托,就哈尔滨、牡丹江卷烟厂制丝车间除异味系统维保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HTCL-ZB-*,开标时间2024年7月12日9时30分,本项目已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排序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1名 | 上海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2名 | 郑州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第3名 | 广州迪斯 (略) | * | 12个月 | 国家强制性标准 | 满足招标 文件要求 |
二、公示期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7月16日,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7月19日,公示期共3天。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其他
评标委员会成员:郭艳东、赵伟、许程洁、张岩、王媛。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依法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南 (略) 180号
联系人:袁晓宇、沈洪春
电话:0451-*
电子邮件:*@*26.com
业务监督: (略) 风控合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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