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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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 (略)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日就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JHBH-GCZB-2024-07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日发布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

四、谈判日期:**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评审地点: (略) 合浦县廉州镇文昌新城二幢9号楼四楼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丽康、郑远波、赖永团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浦厦 (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新路41号

3.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6元)

4.工期:60个日历天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

联系人及电话:磨工 0779-*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合浦县廉州镇文昌新城二幢9号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9-*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广西 (略)

**日 **日


广西 (略) 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日就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JHBH-GCZB-2024-0710)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合浦县乌家镇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大新村果蔬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于**日发布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上。

四、谈判日期:**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评审地点: (略) 合浦县廉州镇文昌新城二幢9号楼四楼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黄丽康、郑远波、赖永团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浦厦 (略)

2.成交供应商地址:合浦县廉州镇廉新路41号

3.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6元)

4.工期:60个日历天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

联系人及电话:磨工 0779-*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合浦县廉州镇文昌新城二幢9号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79-*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合浦县乌家镇大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广西 (略)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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