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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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55

二、项目名称: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1层108-3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重点开展芜湖“老船厂1900”重大场景创新项目策划,形成《芜湖“老船厂1900”重大场景创新项目策划方案》等。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规程及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少云、张敏、姜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5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 (略) 场景创新促进中心战略合作项目;

8.2. (略) 高新区智造场景创新促进项目;

8.2.3场景创新中心与重大项目场景策划研究;

8.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产业创新中心     

地址: (略) 鸠江区国泰路2号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金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HPZBWH-2024-055

二、项目名称: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1层108-3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老船厂1900项目场景应用挖掘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重点开展芜湖“老船厂1900”重大场景创新项目策划,形成《芜湖“老船厂1900”重大场景创新项目策划方案》等。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规程及业主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少云、张敏、姜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金额:35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8.2 成交单位业绩:

8.2. (略) 场景创新促进中心战略合作项目;

8.2. (略) 高新区智造场景创新促进项目;

8.2.3场景创新中心与重大项目场景策划研究;

8.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8.4 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弋江区润地写字楼3号楼2109室,联系电话:*。

8.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产业创新中心     

地址: (略) 鸠江区国泰路2号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金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普项目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延安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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