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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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鑫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的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2: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思源(自行抽取),苏江(自行抽取),何彬光(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总成交金额 ¥7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香丽
项目联系电话 0777-*
采购单位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采购单位地址 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恒鑫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10号楼十九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7-*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45-GXHX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元) 广西 (略) 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宾二路1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广西 (略)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5日历天 刘喜骏 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思源(自行抽取),苏江(自行抽取),何彬光(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鑫全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地 址: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45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鑫全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10号楼十九层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香丽

电 话:0777-*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行政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日 22:1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思源(自行抽取),苏江(自行抽取),何彬光(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总成交金额 ¥7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香丽
项目联系电话 0777-*
采购单位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采购单位地址 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77-*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恒鑫全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10号楼十九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77-*

一、项目编号:QZZC-2024-C2-50045-GXHX

二、项目名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2(元) 广西 (略) 灵山县三海街道江宾二路12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广西 (略) 灵山县檀圩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45日历天 刘喜骏 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劳思源(自行抽取),苏江(自行抽取),何彬光(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9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鑫全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檀圩镇中心校

地 址:灵山县檀圩镇灵钦路45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鑫全 (略)

地 址: (略) 青秀区桂雅路10号东盟中央城B区10号楼十九层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香丽

电 话:0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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