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科技学院安徽肉牛现代产业学院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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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安徽肉牛现代产业学院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安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江北新区浦云路266号青云大厦A1栋9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施工范围: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傅尊金

证书编号:苏*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超、王青、王世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26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东华路9号,电话:0550-*,联系人:黄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东华路9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赵工

电 话:0551-*/0551-*/*



一、项目编号:24AT*

二、项目名称: (略) 安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江北新区浦云路266号青云大厦A1栋9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 称: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施工范围:徽肉牛 (略) 科技研发中心改造升级工程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傅尊金

证书编号:苏*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超、王青、王世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26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安徽安天利信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 (略) 凤阳县东华路9号,电话:0550-*,联系人:黄老师)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凤阳县东华路9号

联系方式:0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地  址: (略) 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赵工

电 话:0551-*/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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