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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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成交公告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

委托代理编号:SZQL-CG*

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423

二、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邵县酿溪镇大 (略)

中标(成交)金额: *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服务范围

1、所有农村垃圾清运,将所有除城区9个社区以外的179个村垃圾及时收集转运至各乡镇垃圾压缩站压缩,然后再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

2、城步县儒林镇城区垃圾转运,将城区垃圾由城镇垃圾转运站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等服务。

3、城步县各垃圾压缩站污水的收集转运。

服务要求

1、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的运维;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1.1收集的生活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做好对垃圾收集点的蚊蝇等消杀工作;国省县干道须达到一天一清运, (略) 落三天一清运,特别偏远的村落一周内清运一次(具体划分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确定)。

1.2农村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要求防尘、防污扩散、除臭及污水处置措施齐全,制度完善,门窗、照明设施完好,通风良好,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做到地面净、墙壁净、门窗玻璃净、箱体净、坑底净、 (略) 、无杂物堆放、地面无垃圾积存;每天喷药灭蚊蝇,做到少蝇无蛆,严格按时进行滞留喷雾,做好消杀记录,药品使用科学,专人管理,存放符合要求,保证人畜安全。定期检查清理维修污水排污管道及流淤井,确保排污通畅,安排专人管理;人员工资、水、电、除臭药剂、房屋维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要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专人操作,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正常运转使用,有检修保养记录。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1.3城区垃圾压缩站建好后,将城区垃圾由压缩站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密闭化运输,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垃圾转运期间由中标人与城区压缩站运维人员自行对接。

1.4垃圾清运点周围2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5中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用中标人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

2、设备及人员配置:

2.1至少配备以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7人、中转站管理人员12人、大小车司机 38人、跟车人员26人,其他辅工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加。

2.2时间要求:具体在岗作业休息时间由中标人灵活安排;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高温季节作业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

2.3设备配置:县政府已采购的设备,采用包干租赁的方式交由中标人使用,租赁费共计554.*元每年,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缴纳设备租赁保证金,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交通安全生产等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予任何补偿;在运营使用过程中,所有的设备维修维护费、智慧环卫系统使用维护费均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短缺的设施设备部分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3、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3.1垃圾清运车辆有双向登记且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安全生产,符合垃圾运输要求,车容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不超载运输,不乱卸,不乱抛,进站垃圾当日清运,有储存设施的加盖密封,及时转运处理。

3.2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应有反光标识(或加贴反光膜),须保持清洁完整。

3.3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每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作业车辆应在规定地点清洁污物箱,机械化作业收集的垃圾倒入指定转运站。

3.4建立健全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性能状况良好。

4、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立数字化环卫系统,通过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环卫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

服务标准

1、运营服务质量的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考核细则》 实施,考评分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全年累计 4 次达不到 60 分的,或连续 3 次低于 60 分,或一年内 4 次发出整改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视为中标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中标人的前期所有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2、不定期对租赁的设备进行巡检验收,按照租赁与购置设备明细表设备数量检查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记录并测试性能,如发现设备存在性能上的不稳定,中标人应立即进行维修,人为因素上的重大损坏或缺陷由中标人进行更换。租赁期满,确保所有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转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俊(组长)、姜华、黄浪迪、胡峰宁、肖鸽、匡再国、刘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收取代理服务费倡议书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共计*万*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

评审报价(元)

投标报价(元)

推荐

排名

是否

中标候选人

(略)

*.00

*.00

1

湖南金九 (略)

*.35

*.06

2

(略) (略)

*.00

*.00

3

广东 (略)

*.97

*.41

4

(略) (略)

*.00

*.00

5

长沙玉诚 (略)

*.09

*.09

6

湖南 (略)

*.00

*.00

7

资格审查不通过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略) (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 (略) 74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安置地14栋4单元502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一、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4】*

委托代理编号:SZQL-CG*

项目编号:HNSZZFCG-2024-0423

二、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新邵县酿溪镇大 (略)

中标(成交)金额: *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建设项目社会化运营

服务范围

1、所有农村垃圾清运,将所有除城区9个社区以外的179个村垃圾及时收集转运至各乡镇垃圾压缩站压缩,然后再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

2、城步县儒林镇城区垃圾转运,将城区垃圾由城镇垃圾转运站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等服务。

3、城步县各垃圾压缩站污水的收集转运。

服务要求

1、城步苗族自治县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的运维;城区生活垃圾转运。

1.1收集的生活垃圾送往附近指定的转运站或垃圾房,不得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收集车辆内倾倒生活垃圾,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做好对垃圾收集点的蚊蝇等消杀工作;国省县干道须达到一天一清运, (略) 落三天一清运,特别偏远的村落一周内清运一次(具体划分合同签订时另行协商确定)。

1.2农村垃圾分类亭及垃圾站要求防尘、防污扩散、除臭及污水处置措施齐全,制度完善,门窗、照明设施完好,通风良好,专人负责卫生清扫,做到地面净、墙壁净、门窗玻璃净、箱体净、坑底净、 (略) 、无杂物堆放、地面无垃圾积存;每天喷药灭蚊蝇,做到少蝇无蛆,严格按时进行滞留喷雾,做好消杀记录,药品使用科学,专人管理,存放符合要求,保证人畜安全。定期检查清理维修污水排污管道及流淤井,确保排污通畅,安排专人管理;人员工资、水、电、除臭药剂、房屋维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要由具备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专人操作,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确保正常运转使用,有检修保养记录。相关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1.3城区垃圾压缩站建好后,将城区垃圾由压缩站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密闭化运输,做到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垃圾转运期间由中标人与城区压缩站运维人员自行对接。

1.4垃圾清运点周围2米内必须打扫干净,无死角,无乱张贴,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5中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垃圾清运制度、管理制度、应急处理制度、自检自查制度。如遇突发事件,采购人有权调用中标人人员和车辆参与应急;

2、设备及人员配置:

2.1至少配备以下作业人员:管理人员7人、中转站管理人员12人、大小车司机 38人、跟车人员26人,其他辅工由中标人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增加。

2.2时间要求:具体在岗作业休息时间由中标人灵活安排;遇重大检查时作业方式按采购人的要求执行;高温季节作业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频次和作业模式作业;作业时应穿戴统一的、具有明显警示标识的工作服。

2.3设备配置:县政府已采购的设备,采用包干租赁的方式交由中标人使用,租赁费共计554.*元每年,中标人须与采购人签订设备租赁协议,缴纳设备租赁保证金,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交通安全生产等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采购人不予任何补偿;在运营使用过程中,所有的设备维修维护费、智慧环卫系统使用维护费均由中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短缺的设施设备部分由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

3、机械设备作业要求:

3.1垃圾清运车辆有双向登记且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车辆性能完好、安全生产,符合垃圾运输要求,车容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不超载运输,不乱卸,不乱抛,进站垃圾当日清运,有储存设施的加盖密封,及时转运处理。

3.2所有机械设备应保持标志清晰、齐全,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应有反光标识(或加贴反光膜),须保持清洁完整。

3.3科学合理调配作业车辆分布比例及运行。每班作业应按规定填写出车日志,作业车辆应在规定地点清洁污物箱,机械化作业收集的垃圾倒入指定转运站。

3.4建立健全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确保设备性能状况良好。

4、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立数字化环卫系统,通过 (略)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高环卫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环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服务期限内,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原因,采购人可终止协议,按实结算服务费用)。

服务标准

1、运营服务质量的督查考核严格按照《城步苗族自治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项目作业考核细则》 实施,考评分值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全年累计 4 次达不到 60 分的,或连续 3 次低于 60 分,或一年内 4 次发出整改通知在合理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视为中标人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对中标人的前期所有投入不予任何补偿。

2、不定期对租赁的设备进行巡检验收,按照租赁与购置设备明细表设备数量检查设备维修、定期保养和检查制度的记录并测试性能,如发现设备存在性能上的不稳定,中标人应立即进行维修,人为因素上的重大损坏或缺陷由中标人进行更换。租赁期满,确保所有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转使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俊(组长)、姜华、黄浪迪、胡峰宁、肖鸽、匡再国、刘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湖南省招标采购行业规范收取代理服务费倡议书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共计*万*仟*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

评审报价(元)

投标报价(元)

推荐

排名

是否

中标候选人

(略)

*.00

*.00

1

湖南金九 (略)

*.35

*.06

2

(略) (略)

*.00

*.00

3

广东 (略)

*.97

*.41

4

(略) (略)

*.00

*.00

5

长沙玉诚 (略)

*.09

*.09

6

湖南 (略)

*.00

*.00

7

资格审查不通过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略) (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城步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 (略) 74号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 (略)

地 址: (略) 大 (略) 安置地14栋4单元502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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