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等7村(社区)土地开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2-ZB*)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等7村(社区)土地开发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汉中旭 (略) ,投标报价:121.*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略) 第二建筑工程公可。投标报价:122.*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 (略) ,投标报价:121,*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项目负责人:周长明陕*: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孙莹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项日负责人:张亮陕*: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评标情况:89.39分: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评标情况:84.0分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评标情况:82.98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0916-*
三、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
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
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
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
询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
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载
*
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
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自然资藻局南郑分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郑区红庙慎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郑区红庙镇
联系人:汤荣
电话:0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北团结 (略) 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六楼
联系人:李菲
电话:091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等7村(社区)土地开发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X2-ZB*)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南郑区红庙镇红庙社区等7村(社区)土地开发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汉中旭 (略) ,投标报价:121.*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略) 第二建筑工程公可。投标报价:122.*万元,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 (略) ,投标报价:121,*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贵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项目负责人:周长明陕*: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项目负责人:孙莹陕*: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项日负责人:张亮陕*: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汉中旭 (略) )的评标情况:89.39分:
中标候选人( (略) (略) )的评标情况:84.0分
中标候选人(陕西 (略) )的评标情况:82.98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南郑分局0916-*
三、其他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
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天内(公示期3天)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
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
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
询有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
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
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载
*
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
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 (略) 自然资藻局南郑分局。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南郑区红庙慎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南郑区红庙镇
联系人:汤荣
电话:0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汉台区北团结 (略) 十字华建新城1号电梯六楼
联系人:李菲
电话:091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李菲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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