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化设备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3:07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雪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罗)、*(哈)、*(金)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YCLNA-W4001/JD2024-CQ-0743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受某部委托,就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评审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YCLNA-W4001/JD2024-CQ-0743
3.评审时间:**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预成交供应商: (略) ,报价*.00元
第二预成交供应商: (略) 报价*.00元
第三预成交供应商:成都 (略) 报价*.75元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军队采购网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罗)、*(哈)、*(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雪丹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化设备零部件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3:07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雪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罗)、*(哈)、*(金)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024-JYCLNA-W4001/JD2024-CQ-0743
采购项目名称: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受某部委托,就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评审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某部节点设备物资采购(二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YCLNA-W4001/JD2024-CQ-0743
3.评审时间:**日
4.成交候选人及报价:
第一预成交供应商: (略) ,报价*.00元
第二预成交供应商: (略) 报价*.00元
第三预成交供应商:成都 (略) 报价*.75元
评审结果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以军队采购网公告发布时间为准),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 (略) (略) 一次性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如规定期限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某部
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罗雪丹、哈搏、金亚雄 *(罗)、*(哈)、*(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雪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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