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立医院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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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立医院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宿州市立医院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 (略) 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街道舜风路1140号

中标(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90元)

评审得分:81.8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医疗设备的全方位托管及整体维保服务。从技术服务到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验收、检测、保养、维修、配件免费更换、软件升级、淘汰、置换、质量监控、使用评价及协助计量检定等整个设备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三年设备维修外包合同,运行满一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迟付本季度维修款一月,对不合格条款进行整改,三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健(组长),周静,乔朝辉,周稷,喻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2.673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张腾飞

电  话:*、*

宿州市立医院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

二、项目名称: (略) 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街道舜风路1140号

中标(成交)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90元)

评审得分:81.8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设备维修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医疗设备的全方位托管及整体维保服务。从技术服务到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验收、检测、保养、维修、配件免费更换、软件升级、淘汰、置换、质量监控、使用评价及协助计量检定等整个设备生命周期的管理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三年设备维修外包合同,运行满一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迟付本季度维修款一月,对不合格条款进行整改,三次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重新招标。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健(组长),周静,乔朝辉,周稷,喻娟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收费金额:2.6739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汴阳三路6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老师、张腾飞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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