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包10评审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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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包10评审结果更正公告

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包10(项目编号:2024-JQ29-W1001)于** (略) (略) 完成了复评工作,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29-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商务及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医疗器械类别

备注

包10

有创呼吸机

详见招标文件

5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类医疗器械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4

二类医疗器械

转运呼吸机

1

三类医疗器械

一氧化氮治疗仪

1

三类医疗器械

超声波雾化器

10

二类医疗器械

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

1

二类医疗器械

说明

1.包10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9.10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所投包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四、公示时间:**日至**日

五、更正原因:经采购单位复核和原评标委员会复评,评审结果发生改变。

六、更正内容:

原包10评审结果:

排名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康美 (略)

2

(略)

3

重药控股(海南) (略)

4

(略)

更正后包10评审结果:

排名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略)

2

深圳康美 (略)

3

重药控股(海南) (略)

4

(略)

原包10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康美 (略) ”更正为“ (略) ”;

原包10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元”。

六、预中标供应商及金额

包10预中标供应商: (略)

包10预中标金额:*元

预中标信息详见附件。

七、质疑渠道:

现将更正后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作出书面答复,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按程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898-*

质疑受理联系人:符女士

电 话:0898-*

项目监督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898-*

5b827a8a附件1.pdf

,海南, (略) ,深圳,海口,0898-

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包10(项目编号:2024-JQ29-W1001)于** (略) (略) 完成了复评工作,现将复评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2024年第一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29-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商务及技术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医疗器械类别

备注

包10

有创呼吸机

详见招标文件

5

合同签订后90天内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类医疗器械

高流量氧疗湿化仪

4

二类医疗器械

转运呼吸机

1

三类医疗器械

一氧化氮治疗仪

1

三类医疗器械

超声波雾化器

10

二类医疗器械

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

1

二类医疗器械

说明

1.包10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9.10万元。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所投包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税费、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四、公示时间:**日至**日

五、更正原因:经采购单位复核和原评标委员会复评,评审结果发生改变。

六、更正内容:

原包10评审结果:

排名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深圳康美 (略)

2

(略)

3

重药控股(海南) (略)

4

(略)

更正后包10评审结果:

排名

投标供应商名称

1

(略)

2

深圳康美 (略)

3

重药控股(海南) (略)

4

(略)

原包10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康美 (略) ”更正为“ (略) ”;

原包10预中标金额“*元”更正为“*元”。

六、预中标供应商及金额

包10预中标供应商: (略)

包10预中标金额:*元

预中标信息详见附件。

七、质疑渠道:

现将更正后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作出书面答复,逾期将不再受理。如未收到质疑,将按程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898-*

质疑受理联系人:符女士

电 话:0898-*

项目监督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898-*

5b827a8a附件1.pdf

,海南, (略) ,深圳,海口,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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