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15日上海市嘉定区卫生健康委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根据随机监督抽取名单,抽查本年度纳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抽查的医疗机构7家。

二、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等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三)制度建立情况。机构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四)其他依法执业情况。对核准妇产科专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违法违规情况。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抽查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略) 母婴保健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

详见附表。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7月17日

附表

20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地址

抽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否整改

1

(略)

嘉 (略) 1583号1号楼

未发现问题

/

/

2

(略)

(略) 嘉定区安 (略) 941-953号(单号)

未发现问题

/

/

3

上海瑞金广慈门诊部

(略) 嘉 (略) 6565号第三层及第一层101、102、103、104、105室

未发现问题

/

/

4

(略) 嘉 (略)

(略) 嘉定区嘉 (略) 222号、 (略) 嘉 (略) 120号

未发现问题

/

/

5

上海协爱 (略)

(略) 嘉 (略) 2号三幢1层B区、C区,2层B区,3层B区

未发现问题

/

/

6

上海 (略)

(略) 嘉定 (略) 3000号3幢1层105室、106室,3幢2层,4幢

未发现问题

/

/

7

上海逸养中医门诊部

(略) 嘉 (略) (略) 5号

未发现问题

/

/


以下空白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为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依法执业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随机监督抽查对象

根据随机监督抽取名单,抽查本年度纳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抽查的医疗机构7家。

二、随机监督抽查内容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情况。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和人员执业资格情况;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执业资质情况。

(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机构是否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人员是否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机构是否符合开展技术服务设置标准;开展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手术是否进行查验登记;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是否查验身份证、结婚证;相关技术服务是否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是否依法发布母婴保健等技术服务广告;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三)制度建立情况。机构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情况;建立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验登记制度情况;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情况;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情况;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情况;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情况。

(四)其他依法执业情况。对核准妇产科专业、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等违法违规情况。

三、随机监督抽查依据

抽查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略) 母婴保健条例》、《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疾控综监督二函〔2024〕83号)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 (略) 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沪卫监督〔2024〕12号)等。

四、随机抽查结果

详见附表。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7月17日

附表

20 (略) 嘉定区卫生健康委母婴保健技术、辅助生殖技术服务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一览表

序号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地址

抽查结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是否整改

1

(略)

嘉 (略) 1583号1号楼

未发现问题

/

/

2

(略)

(略) 嘉定区安 (略) 941-953号(单号)

未发现问题

/

/

3

上海瑞金广慈门诊部

(略) 嘉 (略) 6565号第三层及第一层101、102、103、104、105室

未发现问题

/

/

4

(略) 嘉 (略)

(略) 嘉定区嘉 (略) 222号、 (略) 嘉 (略) 120号

未发现问题

/

/

5

上海协爱 (略)

(略) 嘉 (略) 2号三幢1层B区、C区,2层B区,3层B区

未发现问题

/

/

6

上海 (略)

(略) 嘉定 (略) 3000号3幢1层105室、106室,3幢2层,4幢

未发现问题

/

/

7

上海逸养中医门诊部

(略) 嘉 (略) (略) 5号

未发现问题

/

/


以下空白











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