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凤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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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凤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兴房地产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9层。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经济技 (略) 、 (略) 及其子公司对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签订业务合同后 30日内出具经委托方确认的纸质版评估报告,并配合企业完成国资审核备案程序。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涛、*明霞、张节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无;

(二)投标人业绩:

1、安徽金丰 (略) 资产评估;

2、灵璧县水利水电 (略) 资产评估;

3、合肥 (略) 资产评估;

4、安徽 (略) 资产评估。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 (略)      

地址: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一、项目编号:AHHY-WH-*

二、项目名称: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兴房地产 (略) 。

供应商地址: (略) 庐 (略) 238号房地产大厦B座9层。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经济技 (略) 、 (略) 及其子公司对芜湖 (略) 股权出资事项股权价值评估服务。

服务要求:签订业务合同后 30日内出具经委托方确认的纸质版评估报告,并配合企业完成国资审核备案程序。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完成招标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涛、*明霞、张节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1.2%,不满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无效投标单位:无;

(二)投标人业绩:

1、安徽金丰 (略) 资产评估;

2、灵璧县水利水电 (略) 资产评估;

3、合肥 (略) 资产评估;

4、安徽 (略) 资产评估。

(三)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绿庄大厦504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经济技 (略)      

地址: (略) (略) 39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庄大厦5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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