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8#楼4层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8#楼4层装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8#楼4层装修改造
项目编号:WT-ZTB-2024-02
方式:公开招标( (略) 站公告)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资质资格要求:合格
中标价:*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
项目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 (略) 纪委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A2号楼,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8#楼4层装修改造
项目编号:WT-ZTB-2024-02
方式:公开招标( (略) 站公告)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资质资格要求:合格
中标价:*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
项目联系人:贾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包河 (略) 纪委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大圩镇花园大道365号,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A2号楼,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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