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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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JHCG-2024-N0066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0000(元)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宁围街道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2幢22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德祥,任江明,柳雯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贤彤,张雅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38.034.538.537.538.537.440.077.4
1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36.034.038.036.536.536.227.5963.79
1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41.046.537.040.042.041.320.061.3
1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44.545.545.542.545.544.714.8159.51
1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41.840.542.541.043.041.7614.5556.31
1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40.843.040.043.542.541.9612.3154.27
1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百方律师事务所(联合体)34.332.035.036.037.034.8612.3147.1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50%执行;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招标代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超过15000元的按1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玉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孔月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菲尔、杨华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骆晨雁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0575-*

联系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



附件信息:

绍兴市嘉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妇幼保健院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JHCG-2024-N0066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40000(元)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宁围街道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2幢2201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略) (略) 行政事务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德祥,任江明,柳雯丽(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周贤彤,张雅美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上海华荣(杭州)律师事务所38.034.538.537.538.537.440.077.4
1浙江航向律师事务所36.034.038.036.536.536.227.5963.79
1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41.046.537.040.042.041.320.061.3
1浙江中行律师事务所44.545.545.542.545.544.714.8159.51
1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41.840.542.541.043.041.7614.5556.31
1浙江德顺律师事务所40.843.040.043.542.541.9612.3154.27
1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浙江百方律师事务所(联合体)34.332.035.036.037.034.8612.3147.17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50%执行;最终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招标代理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本项目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超过15000元的按15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凤林东路2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玉秀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孔月华

质疑联系方式:0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越城区灵芝街道颐高广场1幢11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菲尔、杨华英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

质疑联系人:骆晨雁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略) 财政局

地址: (略) 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真:0575-*

联系人:张婷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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