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别墅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云南空港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别墅资产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云南航空产业 (略)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云航投发〔2020〕97号)、《云南航空产业 (略)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审校备案工作指引(暂行)》(云航投发〔2020〕98号)规定,云南 (略) (以下简称“空港物流”)现就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幢房地产资产评估结果评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评估主体 空港物流是云南 (略) (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控股企业,机场集团是云南航空产业 (略) (以下简称“航产投集团”)控股企业。 二、经济行为审批情况 关于处置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别墅的议案,经空港物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航产投集团2024年第5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经机场集团2024年第6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经航产投集团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机场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不低于备案评估值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对该资产进行处置。 三、评估机构的选聘方式 此次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为空港物流持有的宜良县汤池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幢房地产,由空港物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评估,通过询价方式,选聘昆明 (略) 为此次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昆明 (略) (备案公告号为:云财资备案{2017}31号),项目签字评估师及编号分别为: 施泳涛*;邵晋辉*。 五、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资产评估组在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2月15日评估期间,分别开展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五个阶段,通过与空港物流座谈交流、现场清查等方式,全方位了解空港物流历史经营情况、未来经营规划以及股东方下发股东决定的处置意见等;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采取公认的评估方法,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空港物流宜良县汤池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 (略) 场价值进行评估。 六、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一)评估目的 为云南 (略) 拟进行资产处置事项,所涉及的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幢房地产在2023年11 (略) 场价值提供参考意见。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云南 (略) 拟进行资产处置事项,所涉及的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幢房地产在2023年11 (略) 场价值。 评估范围:云南 (略) 拟进行资产处置事项,所涉及的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幢房地产,账面原值3,*,账面净值2,*。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3年11月30日。 (五)评估方法:市场法。 (六)评估结论 云南 (略) 拟资产处置事项,所涉及的春城湖畔度假村杜鹃小区C17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3,*(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 七、评估报告查阅方式 涉及到此次经济行为的详细报告即《云南 (略) 处置宜良别墅评估报告》《云南 (略) 处置宜良别墅评估说明》(昆信联评报字(2023)第018号),可到空港物流国内营业厅二楼后勤服务部室查阅。 八、公示期及意见反馈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如对被公示信息有意见,请向空港物流反映。 联系方式:云南 (略) 孙传龑 0871-* 云南 (略)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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