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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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法库县 公告时间 **日 13: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军 张双喜 解玉宝
总成交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法库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安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先生*

一、项目编号:LNAL-*(招标文件编号:LNAL-*)

二、项目名称: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石景山区 (略) 3 栋 2 门 402 号

中标(成交)金额: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建 (略)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一、工程概况
叶茂台辽 (略) (略) 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山,自二十世纪 50 年代以来,目前先后发现 24 座辽墓,其中重要的 7号墓和 16 号墓保存较好,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16 号墓出土了辽代天祚帝北府宰相萧义墓志铭,始知该地为辽代贵族萧氏的家族墓地。** (略) 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型为古墓葬,公布批号为 *。
二、安全防范现状
叶茂台辽墓自发现以来,考古发掘了一批墓葬,墓区内现已探明内尚有多处未发掘的墓葬。由于叶茂台辽墓群位于山上,分布范围广,地形复杂,墓群周边居民较多,且经常出入山中,因此墓群被盗的风险较大。近年来,盗墓分子猖獗,盗墓案件时有发生。2004年至2011年,叶茂台辽墓发生多起被盗案件。
2019年已完成针对5、6、16、17、18、19、9、20、10、2、8、11、15、3、23号等共计15座墓葬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但整个保护范围仍需依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防范盗窃、损毁、破坏文物等犯罪活动,确保国家文物安全。现提出《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设计任务书》。
三、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为叶茂台辽墓保护范围。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国家文物局、公安部,(91)文物字第79号《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发[2014] 37号《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4.其他与文物建筑消防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设计规范与规程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
五、设计原则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减少对文物的干预,注意与环境相协调。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适度设计。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实用性要求。
六、设计任务书要求
本次设计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周界物理防护及监控中心升级及扩容,具体如下:
1.视频监控系统
考虑到二期范围相对一期更大,且整个保护范围内还有40余座未开发的墓葬,为更好的保护文物,不针对每个具体墓葬设置视频监控,而是结合现场实际地形设置高点监控摄像头,覆盖包括八角墓在内的整个保护范围。每个监控杆配备一个全球摄像机和一个云台激光摄像机,摄像机由太阳能供电,信号通过无线网桥传输。
2.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采策略同视频监控系统,为更好的保护文物,避免开挖造成的破坏以及暴露墓葬位置,不针对具体墓葬设置地波微震动探测,而是在周界上结合实体防护设置警戒摄像机,采用划线报警的方式,一旦发生入侵,系统自动弹窗报警。其中非出口位置两个警戒筒摄像机一组,出口位置配备一个警戒筒型摄像机和一个球型摄像机。摄像机由太阳能供电,信号通过光纤传输。
3.电子巡查系统
一期已设计电子巡查系统,本次沿周界增加感应式信息钮,计算机、巡更读卡器、巡检器人员信息钮及无线对讲系统均利用一期设备。
4.太阳能供电系统
系统应能够适应叶茂台地区环境要求,控制器具备温度补偿的功能。要求满足极限状态下5天(48h)连续阴天持续供电。
5.周界物理防范
对保护范围周界进行物理防护,安装金属围栏,人员和车辆出入位置预留开口,八角墓位于国道另外一侧,单独设置金属围栏。
6.监控中心扩容升级
监控中心一期已建成完成,本次应按二期增加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容,并增加综合管理平台,各子系统纳入统一协调管理。
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军 张双喜 解玉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成交金额的2%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法库县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朗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孙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单位 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 法库县 公告时间 **日 13: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军 张双喜 解玉宝
总成交金额 ¥15.*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法库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安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先生*

一、项目编号:LNAL-*(招标文件编号:LNAL-*)

二、项目名称: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石景山区 (略) 3 栋 2 门 402 号

中标(成交)金额:1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建 (略)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工程勘察及设计 一、工程概况
叶茂台辽 (略) (略) 法库县叶茂台镇西山,自二十世纪 50 年代以来,目前先后发现 24 座辽墓,其中重要的 7号墓和 16 号墓保存较好,出土了大量珍贵文物,16 号墓出土了辽代天祚帝北府宰相萧义墓志铭,始知该地为辽代贵族萧氏的家族墓地。** (略) 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类型为古墓葬,公布批号为 *。
二、安全防范现状
叶茂台辽墓自发现以来,考古发掘了一批墓葬,墓区内现已探明内尚有多处未发掘的墓葬。由于叶茂台辽墓群位于山上,分布范围广,地形复杂,墓群周边居民较多,且经常出入山中,因此墓群被盗的风险较大。近年来,盗墓分子猖獗,盗墓案件时有发生。2004年至2011年,叶茂台辽墓发生多起被盗案件。
2019年已完成针对5、6、16、17、18、19、9、20、10、2、8、11、15、3、23号等共计15座墓葬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但整个保护范围仍需依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防范盗窃、损毁、破坏文物等犯罪活动,确保国家文物安全。现提出《叶茂台辽墓(二期)安防工程设计任务书》。
三、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为叶茂台辽墓保护范围。
四、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国家文物局、公安部,(91)文物字第79号《关于加强文博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发[2014] 37号《关于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申报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4.其他与文物建筑消防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设计规范与规程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
五、设计原则
系统的防护级别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减少对文物的干预,注意与环境相协调。
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
适度设计。
满足防护的纵深性、均衡性、抗易损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可靠性、维修性与维护保障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先进性、兼容性、可扩展性要求。
满足系统的经济性、实用性要求。
六、设计任务书要求
本次设计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太阳能供电系统、周界物理防护及监控中心升级及扩容,具体如下:
1.视频监控系统
考虑到二期范围相对一期更大,且整个保护范围内还有40余座未开发的墓葬,为更好的保护文物,不针对每个具体墓葬设置视频监控,而是结合现场实际地形设置高点监控摄像头,覆盖包括八角墓在内的整个保护范围。每个监控杆配备一个全球摄像机和一个云台激光摄像机,摄像机由太阳能供电,信号通过无线网桥传输。
2.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采策略同视频监控系统,为更好的保护文物,避免开挖造成的破坏以及暴露墓葬位置,不针对具体墓葬设置地波微震动探测,而是在周界上结合实体防护设置警戒摄像机,采用划线报警的方式,一旦发生入侵,系统自动弹窗报警。其中非出口位置两个警戒筒摄像机一组,出口位置配备一个警戒筒型摄像机和一个球型摄像机。摄像机由太阳能供电,信号通过光纤传输。
3.电子巡查系统
一期已设计电子巡查系统,本次沿周界增加感应式信息钮,计算机、巡更读卡器、巡检器人员信息钮及无线对讲系统均利用一期设备。
4.太阳能供电系统
系统应能够适应叶茂台地区环境要求,控制器具备温度补偿的功能。要求满足极限状态下5天(48h)连续阴天持续供电。
5.周界物理防范
对保护范围周界进行物理防护,安装金属围栏,人员和车辆出入位置预留开口,八角墓位于国道另外一侧,单独设置金属围栏。
6.监控中心扩容升级
监控中心一期已建成完成,本次应按二期增加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容,并增加综合管理平台,各子系统纳入统一协调管理。
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其他配合服务至施工验收结束。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于军 张双喜 解玉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按供应商成交金额的2%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法库县考古和文物保护中心     

地址: (略) 法库县        

联系方式:刘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安朗 (略)             

地 址: (略) 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孙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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