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度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年度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略) 高速 (略) 2024-2025年度税务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高速 (略) 于** (略) 高速 (略) 2024-2025年度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并于**日完成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结果
排名 | 申请人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1 | 湖北华政永安 (略) | 92.21 | 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中税网天运(湖北) (略) | 80.38 | 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湖北中翰裕 (略) | 79.61 | 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
三、公示时间
**日至**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及投诉
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 话:*
邮 箱:*@*q.com
六、监督举报方式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举报电话:027-*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日
(略) 高速 (略) 2024-2025年度税务咨询服务
询比采购(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略) 高速 (略) 于** (略) 高速 (略) 2024-2025年度税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第二次),并于**日完成评审。根据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采购人已经确认评审结果,现进行评审结果公示。
二、评审结果
排名 | 申请人 | 综合得分 | 推荐意见 |
1 | 湖北华政永安 (略) | 92.21 | 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
2 | 中税网天运(湖北) (略) | 80.38 | 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
3 | 湖北中翰裕 (略) | 79.61 | 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人 |
三、公示时间
**日至**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及投诉
公示期间申请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采购人投诉。投诉人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有效线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采购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询比活动。
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高速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方女士
电 话:*
邮 箱:*@*q.com
六、监督举报方式
通信(接待)地址: (略) 汉阳区龙阳大道9号 举报电话:027-*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馈办理情况。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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