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 (略)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 (略) | ||
行政区域 | 兵团直属 兵团直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5:4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忠明、郑得宁、于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怡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 (略) 2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主任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天 (略) 233号宏源大厦21楼2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怡衡 0991-* |
一、项目编号:*-098(招标文件编号:*-098)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 (略)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华智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712号府城花苑A栋5层5015
中标(成交)金额: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华智 (略) |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 |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 | 按采购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略) 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1年 | 配送的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明、郑得宁、于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单价采购,成交金额为货物单价总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 (略)
地址: (略) 天 (略) 232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233号宏源大厦21楼2101室
联系方式:吴怡衡 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怡衡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生产 (略)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口腔设备及器械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 (略) | ||
行政区域 | 兵团直属 兵团直属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9日 15:48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王忠明、郑得宁、于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3.*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怡衡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天 (略) 2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夏主任 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创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天 (略) 233号宏源大厦21楼2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怡衡 0991-* |
一、项目编号:*-098(招标文件编号:*-098)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 (略)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疆华智 (略)
供应商地址:新 (略) 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712号府城花苑A栋5层5015
中标(成交)金额:3.*(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新疆华智 (略) |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 | 口腔科义齿配送服务 | 按采购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略) 供货通知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 1年 | 配送的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忠明、郑得宁、于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按单价采购,成交金额为货物单价总和。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 (略)
地址: (略) 天 (略) 232号
联系方式:夏主任 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 (略)
地 址: (略) 天 (略) 233号宏源大厦21楼2101室
联系方式:吴怡衡 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怡衡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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