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ZB-*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5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A座805室
成交人: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5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郑东 (略) 福禄街新农连邦大厦7楼
成交人: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仟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6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管城区凯利国际中心A座14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芳、李源源、张丹、宋亚天、胡大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75%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93 号
联系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0371-*
2.代理机构:中建山河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略) 交叉口明亮集团大楼三楼312室
联系人:王女士、夏先生
电话:0371-*、*、*
邮箱:*@*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H-ZB-*
2、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服务机构入围项目
4、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5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升龙广场3号楼A座805室
成交人: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5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郑东 (略) 福禄街新农连邦大厦7楼
成交人:北京德恒(郑州)律师事务所
报价:
年日常法律顾问费:人民币*万*仟元(¥*.00元)
代理案件收费费率: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民事案件收费指导标准”计算,单起案件代理费为指导标准的 60 %且不超过*元/件
地址: (略) 管城区凯利国际中心A座14层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芳、李源源、张丹、宋亚天、胡大鹏(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75%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 (略) 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内容按财政部94号令的规定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 (略) 郑东新 (略) 93 号
联系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0371-*
2.代理机构:中建山河 (略)
地址: (略) 郑东新区 (略) (略) 交叉口明亮集团大楼三楼312室
联系人:王女士、夏先生
电话:0371-*、*、*
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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