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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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场暂行条例》( (略) 令第700号) (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审核工作有关要求,开发区人社局已完成对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人力资源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审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30天(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有异议的,可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反映电话:0475-*

附件:开发区人力资源2023年度年审公示表.pdf


根据《 (略) 场暂行条例》( (略) 令第700号) (略)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审核工作有关要求,开发区人社局已完成对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人力资源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审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30天(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存有异议的,可向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反映电话: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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