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本级中心2024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咸宁市本级中心2024年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
一、招标概况
<20 (略) 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于 <2024年06月27日>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7日>在 < (略) (略) >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07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省 (略) > | <湖北 (略) > | <湖北 (略) > | |
投标报价(元) | <*.5400> | <*.0300> | <*.43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240> | <240> | <24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章烈辉> | <黄俊华> | <李虎>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22日>至 <2024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 (略) >
<2024>年<7>月<22>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SZZX-*SZ-*
一、招标概况
<20 (略) 政公用设施修缮项目>于 <2024年06月27日>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7日>在 < (略) (略) > <A410不见面开标室二>开标,并于 <2024年07月17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 (略) 管理执法委员会>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北省 (略) > | <湖北 (略) > | <湖北 (略) > | |
投标报价(元) | <*.5400> | <*.0300> | <*.4300> |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 <240> | <240> | <240>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章烈辉> | <黄俊华> | <李虎> |
证书名称 | <市政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 | <鄂*> | <鄂*>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4年07月22日>至 <2024年07月25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永 (略) >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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