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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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7:27
评审专家名单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欢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7-*"
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2 17:24:26|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9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花林 (略) 2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1.*(万元)

综合评分法: 89.18(分)

工程类

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97.45㎡。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更换局部门窗、拆除主出入口构造柱、新增室外钢玻璃雨棚、翻修屋顶天沟、更换排水盖板、重新分隔摊位、增加广告招牌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勇

执业证书信息:鄂*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2

2、评审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3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或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欢

电 话: 07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远安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22日 17:27
评审专家名单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总中标金额 ¥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欢
项目联系电话 0717-*
采购单位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17-*"
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2 17:24:26|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监管地:|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09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花林 (略) 2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1.*(万元)

综合评分法: 89.18(分)

工程类

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97.45㎡。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更换局部门窗、拆除主出入口构造柱、新增室外钢玻璃雨棚、翻修屋顶天沟、更换排水盖板、重新分隔摊位、增加广告招牌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勇

执业证书信息:鄂*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2

2、评审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3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或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欢

电 话: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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