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仓院便民市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7:27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 (略) 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0717-*" |
一、项目编号
*09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花林 (略) 2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1.*(万元)
综合评分法: 89.18(分)
工程类 |
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97.45㎡。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更换局部门窗、拆除主出入口构造柱、新增室外钢玻璃雨棚、翻修屋顶天沟、更换排水盖板、重新分隔摊位、增加广告招牌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勇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2
2、评审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3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或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欢
电 话: 07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远安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17:27 |
评审专家名单 |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 ||
总中标金额 | ¥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17-* | ||
采购单位 | 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远安县鸣 (略) 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0717-*" |
一、项目编号
*09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 (略)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花林 (略) 21-1号
中标(成交)金额:71.*(万元)
综合评分法: 89.18(分)
工程类 |
名称: (略) 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鸣凤镇,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97.45㎡。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更换局部门窗、拆除主出入口构造柱、新增室外钢玻璃雨棚、翻修屋顶天沟、更换排水盖板、重新分隔摊位、增加广告招牌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勇 执业证书信息: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黄潇,陶茂春,陈和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22
2、评审地点:湖北 (略) (远安县鸣 (略) 10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印发《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鄂建文[2023]35号文及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收费金额:0.36(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 (略) 或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2、成交通知书领取地址:成交供应商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 (略) (网址:http://**),湖北省楚天云政府采的交易系统(网址:http://**)自行签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远安县鸣 (略) 10号
联系方式: 07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欢
电 话: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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