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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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寿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7: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霞、林 胜、周爱平 (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韦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韦 059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FJJH-CS-ND-*(招标文件编号:FJJH-CS-ND-*)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寿宁县南阳镇大门村35-36号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 1.设置门卫值守岗,并建立防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时段全方位视频录入;
2.场地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涉案财物的编号及登记工作;
3.应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公安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细化要求。
4.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要对所存放的涉案财物负保管责任如,涉案财物在存放期间出现被盗、损坏等情况,中标单位要负赔偿责任。
5.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两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需设置门卫值守岗,并建立防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时段全方位视频录入;
2.场地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涉案财物的编号及登记工作;
3.应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公安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细化要求。
4.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要对所存放的涉案财物负保管责任如,涉案财物在存放期间出现被盗、损坏等情况,中标单位要负赔偿责任。
5.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霞、林 胜、周爱平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定价收取人民币*仟*佰元整(¥58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帐号:*00332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报价人资格性与符合性均合格;

2.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 (略) (略) 的综合得分为88.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公安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韦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韦

电 话:  059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寿宁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寿宁县 公告时间 **日 17:5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霞、林 胜、周爱平 (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4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韦
项目联系电话 0593-*
采购单位 寿宁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韦 0593-*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FJJH-CS-ND-*(招标文件编号:FJJH-CS-ND-*)

二、项目名称: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寿宁县南阳镇大门村35-36号

中标(成交)金额: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略) (略)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项目 寿宁县公安局非生产性物业服务 1.设置门卫值守岗,并建立防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时段全方位视频录入;
2.场地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涉案财物的编号及登记工作;
3.应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公安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细化要求。
4.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要对所存放的涉案财物负保管责任如,涉案财物在存放期间出现被盗、损坏等情况,中标单位要负赔偿责任。
5.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两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需设置门卫值守岗,并建立防盗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对进出车辆进行全时段全方位视频录入;
2.场地应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做好进出涉案财物的编号及登记工作;
3.应配置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工作状态,保证其正常使用;以及其他公安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细化要求。
4.涉案财物停放场地的要对所存放的涉案财物负保管责任如,涉案财物在存放期间出现被盗、损坏等情况,中标单位要负赔偿责任。
5.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工作人员。
其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丽霞、林 胜、周爱平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定价收取人民币*仟*佰元整(¥5800.0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 (略) 宁德福宁支行;帐号:*00332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报价人资格性与符合性均合格;

2.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议: (略) (略) 的综合得分为88.33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公安局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东区梦龙街1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韦 05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韦

电 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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