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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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泰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泰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CG*

二、项目名称: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平阳县万全镇郑楼商务礼品生产基地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详见磋商文件1*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燕萍,夏泰龙,陈德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65.066.564.565.3330.095.33
1浙江新 (略) 67.066.566.066.525.4891.98
1安徽 (略) 33.534.037.535.025.2660.26
1 (略) 30.035.533.032.8325.9858.8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 (略) (泰 (略) 医共体)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德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王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 (略) 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71号鸿鑫大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人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汕锦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 (略) 48号

传 真:0577-*

联系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附件信息:

关于泰顺县人民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TSCG*

二、项目名称: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 (略) 平阳县万全镇郑楼商务礼品生产基地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泰 (略)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标识标牌详见磋商文件1*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燕萍,夏泰龙,陈德金(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 (略) 65.066.564.565.3330.095.33
1浙江新 (略) 67.066.566.066.525.4891.98
1安徽 (略) 33.534.037.535.025.2660.26
1 (略) 30.035.533.032.8325.9858.81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 (略) (泰 (略) 医共体)

地 址: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9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德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王俊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州 (略)

地 址: (略) 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71号鸿鑫大楼4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董人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张汕锦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 (略) 48号

传 真:0577-*

联系人:董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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