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略) | (略) 政和县水南东路三弄一排7号 | 667,678.00元 | 96.00 |
采购包1(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
工程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 | 按磋商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 项 | 张恺 | 闽*9 | 667,678.00 |
采购人代表: | 宋华生 |
评审专家: | 郑仁标 、 叶信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建安路443号竹海综合楼1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
福建 (略)
**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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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略) 政和县水南东路三弄一排7号 | 667,678.00元 | 96.00 |
采购包1(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
工程类(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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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 | 按磋商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 | 项 | 张恺 | 闽*9 | 667,678.00 |
采购人代表: | 宋华生 |
评审专家: | 郑仁标 、 叶信红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石屯镇长城村(下坑7公里.油痕地块)耕地恢复图斑整改项目:0.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政和县石屯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政和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建安路443号竹海综合楼1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
福建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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