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
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中标
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3-*-04-01-*
1.4 招标人:安徽皖能光伏 (略)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能光伏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FGZ*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境内约90亩的坑塘水面(最终以土地租赁协议为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安装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光伏板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本站建成后拟以1回1 (略) 接入10k (略) 侧(具体 (略) 接入方案为准),项目采用“ (略) ”并网模式。本 (略) 型光伏电站,电站规划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本项目一次性投资建设。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 (略) 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379.*元
2.8 计划工期: 招标方开工令发布后10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安装 (略) 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并负责通过招标方审查;(2)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管理(包括支架、箱逆变、管桩基础、电缆、配电设备、预制舱等为建设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光伏组件由招标方提供;(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临时用地(办公、水、电等)、场地平整、试验调试、 (略) 施工等);(4)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按需)、并网性能检测、电气性能检测、环保、消防、防雷、档案、安全评价及水保验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5)施工协调及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处理开工前和工程持续期与工程有关的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周边村民的各种协调;(6)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及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各项费用,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不存在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则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个单体4MW及以上地面或水面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内容。②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 中第(2)、(3)项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中第(1)项资质,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6条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2024年07月0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9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能光伏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朱 (略) (略) (略) 办公楼
邮 编:*
联系人:童经理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27号
邮 编:*
联系人:曹工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24分19秒
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略) 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3-*-04-01-*
1.4 招标人:安徽皖能光伏 (略)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能光伏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坑塘水面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FF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FFGZ*
2.5 建设地点: (略) 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利用长丰县水湖镇李拐村境内约90亩的坑塘水面(最终以土地租赁协议为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计划安装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光伏板采用固定倾角安装方式。本站建成后拟以1回1 (略) 接入10k (略) 侧(具体 (略) 接入方案为准),项目采用“ (略) ”并网模式。本 (略) 型光伏电站,电站规划总容量约为6.6MW(直流侧)。本项目一次性投资建设。本工程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应 (略) 设施。
2.7 合同估算价:1379.*元
2.8 计划工期: 招标方开工令发布后105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竣工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投标人负责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和进度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安装 (略) 点的全部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并负责通过招标方审查;(2)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管理(包括支架、箱逆变、管桩基础、电缆、配电设备、预制舱等为建设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光伏组件由招标方提供;(3)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安装、临时用地(办公、水、电等)、场地平整、试验调试、 (略) 施工等);(4)并网验收、专项验收(含电力质监(按需)、并网性能检测、电气性能检测、环保、消防、防雷、档案、安全评价及水保验收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5)施工协调及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处理开工前和工程持续期与工程有关的与相关主管部门及周边村民的各种协调;(6)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7)安全工器具、备品备件采购及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投标人负责上述工作且承担因完成上述工作所产生各项费用,具体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及以上。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施工负责人要求: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目前不存在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如为同一人,则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个单体4MW及以上地面或水面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内容。②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 中第(2)、(3)项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招标公告第3.1.1中第(1)项资质,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第3.1.6条要求。(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投标事宜、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要求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无效。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7日 至2024年07月08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8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9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能光伏 (略)
地 址: (略) 长丰县朱 (略) (略) (略) 办公楼
邮 编:*
联系人:童经理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山区 (略) 27号
邮 编:*
联系人:曹工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号
电 话:0551-*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国银行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中心徽商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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