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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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WAG-2024-007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磋商报价:*(元)北京 (略) (略) 朝阳区 (略) * 10 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 107 楼 6 层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按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炜,魏安忠,吴雪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北京 (略) 72.076.084.077.337.484.73
1青岛国测 (略) 60.053.556.056.58.164.6
1 (略) 56.050.540.048.8310.058.8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林业局(安吉县森林碳汇管理局)

地 址:安吉县安吉大道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雪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 (略)

地 址:安吉县 (略) 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 (略) 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联系人:财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附件信息:

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JJWAG-2024-007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磋商报价:*(元)北京 (略) (略) 朝阳区 (略) * 10 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 107 楼 6 层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安吉县林业数据治理项目按磋商文件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按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炜,魏安忠,吴雪玲(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北京 (略) 72.076.084.077.337.484.73
1青岛国测 (略) 60.053.556.056.58.164.6
1 (略) 56.050.540.048.8310.058.8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林业局(安吉县森林碳汇管理局)

地 址:安吉县安吉大道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雪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主任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方 (略)

地 址:安吉县 (略) 99号商会大厦B座12楼121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单晓超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 (略) 凤凰五区188号

传 真:

联系人:财监科王庭

监督投诉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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