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略) 基地处 037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

  附件: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7月23日

分享:

  根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和《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豫科〔2023〕2号)有关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价、研究审议等程序,现将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 (略) 基地处 037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371-*

  附件:2023年度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7月23日

分享: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