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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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7-23 15:5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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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六安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街 (略) 春苑新村1号地块3号楼005铺

3.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名称: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张光勇、赵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裕安区单王乡街道

联系方式:赵所长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1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64-*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07月23日

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7-23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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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六安 (略)

2.供应商地址: (略) (略) 街 (略) 春苑新村1号地块3号楼005铺

3.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名称:裕安区单王乡2024年水稻稻曲病等水稻穗期病害防治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费丽君、张光勇、赵以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裕安区单王乡街道

联系方式:赵所长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1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话:0564-*

(略) 裕安区单王乡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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