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河桥小学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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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河桥小学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信息时间:** 17:35 信息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J14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迎河桥学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因河南凤 (略) 放弃成交资格。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45.1326万元。

2、项目经理:范红梅,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皖*。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4000元。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教育局

地址:禹会区涂山路335号政务服务心楼12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洁(采购人)、任福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五、附件

1.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21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 17:13
  • 在线审核
    通过
    ** 17:33

招标文件正文.pdf

企业声明函.pdf

信息时间:** 17:35 信息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J14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迎河桥学运动场地及附属设施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R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因河南凤 (略) 放弃成交资格。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法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安徽 (略) 为成交人,成交金额为45.1326万元。

2、项目经理:范红梅,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证皖*。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约定收取,收费金额:4000元。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禹会区教育局

地址:禹会区涂山路335号政务服务心楼12楼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招标 (略)

地 址: (略) 南湖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洁(采购人)、任福军(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0552-*

五、附件

1.企业声明函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21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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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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