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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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快捷询价公告

某部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ZLJB-G4711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食堂屋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四、预算金额:9.664万元

最高限价:9.664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公告时间:**日至**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日10时00分。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供应商采用以下方式递交报价文件:

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鼎信数智 (略) 第三会议室(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9层1904)地址(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3.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4.交货清单;

15.其他材料【如技术方案、货物简介、售后服务方案,以及 (略) 简介、资质证书、业绩材料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日10时00分。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合同金额的1.5%);根据该方法无法测算或收费金额不足3000元的,按照一次性收取费用方法执行,收费标准为3000元/次。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安招采》(http://**)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某部

联系人:吴助理 张路

联系电话:0551-*-8602,*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棕澜

联系电话:*

某部

**日

附件: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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