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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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中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

2.招标人名称:安徽粮食 (略)

3.地址: (略) 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4.公示发布日期:**日

5.预成交中标人名称: (略) (略)

6.公示期:**日至**日

7.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0551-*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招标办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安徽粮食 (略) 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1-*

举报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

2.招标人名称:安徽粮食 (略)

3.地址: (略) 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4.公示发布日期:**日

5.预成交中标人名称: (略) (略)

6.公示期:**日至**日

7.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0551-*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招标办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安徽粮食 (略) 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1-*

举报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

2.招标人名称:安徽粮食 (略)

3.地址: (略) 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4.公示发布日期:**日

5.预成交中标人名称: (略) (略)

6.公示期:**日至**日

7.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0551-*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招标办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安徽粮食 (略) 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1-*

举报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学院旧电梯拆除及回收残值处置项目服务商采购

2.招标人名称:安徽粮食 (略)

3.地址: (略) 新站高新区高教基地学林路2号

4.公示发布日期:**日

5.预成交中标人名称: (略) (略)

6.公示期:**日至**日

7.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方式:0551-*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 (略) 招标办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如发现本采购项目有违法违纪情况,请向安徽粮食 (略) 纪检监察室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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