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兴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
(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兴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建安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兴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853㎡, (略) 综合楼和消毒供应室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和能力提升建设。 |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 月 29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桂林 (略) | ||||||||||||
成员单位:广东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 (略) /广东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76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海湾一号四期工程(16#、17#、20#~22#楼及地下室) 2. 御福嘉园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7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兴安县第五幼儿园工程项目 2.全州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西片区标准厂房及附属工程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5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略) 危旧房改造 2.环江金玉苑小区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网上发布 。(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兴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
(建安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兴 (略) 整体搬迁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能力提升工程(建安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
建设单位 | 兴 (略)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6853㎡, (略) 综合楼和消毒供应室进行室内装修装饰和能力提升建设。 | ||||||||||||||
开标时间 | **日 | 开标地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7 月 29 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桂林 (略) | ||||||||||||
成员单位:广东 (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 (略) /广东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投标总价 | *.76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海湾一号四期工程(16#、17#、20#~22#楼及地下室) 2. 御福嘉园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07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兴安县第五幼儿园工程项目 2.全州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西片区标准厂房及附属工程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 (略)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85元 | ||||||||||||||
工期 | 21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略) 危旧房改造 2.环江金玉苑小区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依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桂建设〔2023〕12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 (略) 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所有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均按100分计取。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网上发布 。(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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