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24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鹤城分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共7个食堂,分别是新局食堂、城东派出所、迎丰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湖天派出所、拘留所、高铁派出所,为东片区分局食堂提供猪肉类,牛羊类,家禽类,禽蛋类,鱼虾类,豆制类,蔬菜类、米面类、调味品食用油等主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8%(折扣率)
合同金额大写:百分之点击查看>>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单价) |
/ | 湖南 (略) |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98%(折扣率)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 2025年6月30日
地点:新局食堂、城东派出所、迎丰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湖天派出所、拘留所、高铁派出所
方式:现场配送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百分之点击查看>>(98%折扣率)。
2、分期付款: 据实结算,采购人按与供应商最终报价的98%折扣率为准,按季度支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公安局鹤城分局 | * 方:湖南 (略)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梁亨锋 |
委托代理人:陈先生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略) 鹤城 (略) 417号 | 地 址: (略) 鹤城区盈口乡井 (略) 佳惠物流配送中心一期19号综合楼(精品水果门面1栋)C3-43门面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怀化河西支行 | |
账 号:** |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07-24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怀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鹤城分局 (*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怀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项目共7个食堂,分别是新局食堂、城东派出所、迎丰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湖天派出所、拘留所、高铁派出所,为东片区分局食堂提供猪肉类,牛羊类,家禽类,禽蛋类,鱼虾类,豆制类,蔬菜类、米面类、调味品食用油等主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服务。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8%(折扣率)
合同金额大写:百分之点击查看>>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单价) |
/ | 湖南 (略) | 2024年鹤城公安分局东片区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否 | 详见合同内容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98%(折扣率)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 2025年6月30日
地点:新局食堂、城东派出所、迎丰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湖天派出所、拘留所、高铁派出所
方式:现场配送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含税共计人民币:百分之点击查看>>(98%折扣率)。
2、分期付款: 据实结算,采购人按与供应商最终报价的98%折扣率为准,按季度支付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略) 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6月28日
九、合同主体
* 方: (略) 公安局鹤城分局 | * 方:湖南 (略)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梁亨锋 |
委托代理人:陈先生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 (略) 鹤城 (略) 417号 | 地 址: (略) 鹤城区盈口乡井 (略) 佳惠物流配送中心一期19号综合楼(精品水果门面1栋)C3-43门面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怀化河西支行 |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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