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0053-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 (略) 69号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 服务范围:满足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印刷制作需求 | ||||||||||||||||
服务要求:满足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印刷制作需求,印刷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印制计划、设计制作尺寸规格等据实按需调整。
| ||||||||||||||||
(一)印刷要求:表证单书右上空白处印刷条形码和11位数字顺序号码(唯一性不重复性),印刷字迹清晰、完整,正反面印刷的不得透印,应遵循正式发布的政策文件内容与格式或采购人提供的样本格式,如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引起印制品种、数量、规格等变化的可进行调整;印刷不合格(格式、内容等错误),应予以免费重新印制;根据内容规格等要求设计制作宣传册。 (二)配送要求: 1、拥有运输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车辆,运输途中需安排人员押运; 2、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天内交付,按要 (略) 行政区域内各税务局实际使用地点(共14个,零星重量轻印刷品可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配送);如遇特殊加急情况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订单任务;配送途中丢失的,重新印制配送,采购人(接收人)不承担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订,其中首次合同签订到2024年12月31日)。 | ||||||||||||||||
服务标准:对首次使用的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宣传品等应有设计排版的能力,配备保证本项目印刷服务正常运行的制作软件、制版设备及印刷设备,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派出机构,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接收人验货后签字并加盖接收人公章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新换印刷品质量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莉,吴立群,孙冬梅,孙成玉,阎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略) 236号
联系方式: 0532-* 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 斌
电 话:053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审专家费用领取表》
《未中标结果告知书》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专家费用领取表.pdf
未中标结果告知书.docx
(2024.6.29)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0053-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青岛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城阳区夏庄街 (略) 69号
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 服务范围:满足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印刷制作需求 | ||||||||||||||||
服务要求:满足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印刷制作需求,印刷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印制计划、设计制作尺寸规格等据实按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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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刷要求:表证单书右上空白处印刷条形码和11位数字顺序号码(唯一性不重复性),印刷字迹清晰、完整,正反面印刷的不得透印,应遵循正式发布的政策文件内容与格式或采购人提供的样本格式,如因税收政策变化,而引起印制品种、数量、规格等变化的可进行调整;印刷不合格(格式、内容等错误),应予以免费重新印制;根据内容规格等要求设计制作宣传册。 (二)配送要求: 1、拥有运输表证单书和宣传品的车辆,运输途中需安排人员押运; 2、接到采购人订单后15天内交付,按要 (略) 行政区域内各税务局实际使用地点(共14个,零星重量轻印刷品可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配送);如遇特殊加急情况需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订单任务;配送途中丢失的,重新印制配送,采购人(接收人)不承担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订,其中首次合同签订到2024年12月31日)。 | ||||||||||||||||
服务标准:对首次使用的税务机关税收表证单书、宣传品等应有设计排版的能力,配备保证本项目印刷服务正常运行的制作软件、制版设备及印刷设备,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分别建立采购和供应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验收和送货至采购人指定的派出机构,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接收人验货后签字并加盖接收人公章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对于出现质量、数量不符合要求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退换,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新换印刷品质量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莉,吴立群,孙冬梅,孙成玉,阎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地 址: (略) (略) 236号
联系方式: 0532-* 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无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 斌
电 话:053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评审专家费用领取表》
《未中标结果告知书》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审专家费用领取表.pdf
未中标结果告知书.docx
(2024.6.29)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 (略) 税务局表证单书和宣传品印刷制作服务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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