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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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的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舟 (略) 组织(公开)招标。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张永斌,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徐建君,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王英英,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评 标 纪 要

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商务标)发现暗标编号1#投标文件存在清单不一致,经评委组长在品茗评标系统发起询标确定,确定暗标编号1#为浙江 (略) ,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4)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第③条款规定,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80-*

代理机构:浙江方舟 (略)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浙江方舟 (略)

**日

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建设的2024年新城城区河道治理及泵站设施设备等零星维修改造工程-新城污水泵站管网及泵机等设施增设维修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舟 (略) 组织(公开)招标。于**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张永斌,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略)

项目负责人:徐建君,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 (略)

项目负责人:王英英,投标报价:*元,投标工期:60日历天

评 标 纪 要

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商务标)发现暗标编号1#投标文件存在清单不一致,经评委组长在品茗评标系统发起询标确定,确定暗标编号1#为浙江 (略) ,经不见面系统质询,投标人确认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4)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第③条款规定,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经评标委员会(商务标)评审一致认定,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日始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80-*

代理机构:浙江方舟 (略) 联系电话:0580-*

行政监督: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80-*

招标人: (略) 新城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浙江方舟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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