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宁夏卫生健康统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九至十标段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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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宁夏卫生健康统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九至十标段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FW-0284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宁夏卫生健康统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九至十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 (略)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0号楼505室 0951-* 89500.00
北 (略) (略) 门头沟区平 (略) 4号楼12层1201室 010-* 8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略) 预算管理及成本核算系统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89500.00 89500.00 小型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2 “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89000.00 89000.00 中型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金保(组长)、裴东飞
采购人代表: 张广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677.50元。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45%,九标段:1342.50元;十标段:133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吴继东
电话: 095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九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略)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FW-0284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宁夏卫生健康统建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九至十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 (略)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二期10号楼505室 0951-* 89500.00
北 (略) (略) 门头沟区平 (略) 4号楼12层1201室 010-* 89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略) 预算管理及成本核算系统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89500.00 89500.00 小型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2 “省院合作”远程医疗政策试点项目 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89000.00 89000.00 中型企业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金保(组长)、裴东飞
采购人代表: 张广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2677.50元。收费标准: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1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约定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准价,100(万元)以内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为0.45%,九标段:1342.50元;十标段:133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中心
地 址: (略) 金凤区凤悦巷159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老师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吴继东
电话: 095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九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十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略)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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