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19破58号关于东莞市国宇塑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表决单第1期统计结果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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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19破58号关于东莞市国宇塑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表决单第1期统计结果的情况汇报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单(第1期)

统计结果的情况汇报

(2024)国宇破管字028号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管理人于2024年7月 (略) (略) 破产清算案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形成相关决议。

管理人向本期已确认的债权人发出表决单8份,收回表决单6份,其中国家税 (略) 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已确认的债权包含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普通债权。对于未向管理人提交表决单的债权人,本次统计时,管理人按债权人所提交《声明书》,即在指定限期内未向管理人回寄表决票的,视为该债权人同意本表决单内所有事项。表决事项共三项,结果如下:

一、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一: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

二、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二: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

三、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三: 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略) (略) 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表决单(第1期)统计结果的情况汇报.pdf 下载
, (略) ,东莞

(略) (略) 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会议表决单(第1期)

统计结果的情况汇报

(2024)国宇破管字028号

(略) (略) 债权人:

(略) (略) 管理人于2024年7月 (略) (略) 破产清算案召开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形成相关决议。

管理人向本期已确认的债权人发出表决单8份,收回表决单6份,其中国家税 (略) 税务局沙田税务分局已确认的债权包含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普通债权。对于未向管理人提交表决单的债权人,本次统计时,管理人按债权人所提交《声明书》,即在指定限期内未向管理人回寄表决票的,视为该债权人同意本表决单内所有事项。表决事项共三项,结果如下:

一、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一: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财产变价方案的意见》。

二、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二: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破产财产分配规则的意见》。

三、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组别

确认债权金额

确认债权人数

同意表决统计

金额

该组同意金额占比

人数

该组同意人数占比

无财产担保债权组

税收债权及其他社会保险费

453,130.00

1

453,130.00

 100%

1

 100%

普通债权

3,768,770.35

8

3,768,770.35

 100%

8

 100%

合计

4,221,900.35

8

4,221,900.35

 100%

8

 100%

事项三: 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100%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同意,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的100%,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关于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 (略) 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略)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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